第二十二章 人鬼殊途-《名剑侠隐》
第(2/3)页
展无恤匆匆辞别莫无琊和落英,径直来到关押伍子胥的土屋。进门一看,伍子胥和鱄设诸还在屋内呼呼大睡,绑绳仍在一旁,满地的酒坛。展无恤好不生气,自己离开一天不到,他们二人喝起酒来,后又一想,伍子胥并没有逃走,事情也许并不是自己想的那样。
展无恤过去踢醒二人。鱄设诸睁眼见展无恤站在跟前,吓出一身冷汗,急忙起身又跪下:“展先生,我……我……这……这……”不知该说些什么。
展无恤正色道:“我叫你看管犯人,你却在这里与他喝酒,他跑了怎么办?”
鱄设诸低头道:“展先生,我……我错了。你罚我吧。”鱄设诸如是说其实早有想拜展无恤为师的打算,才说出愿意受罚。
这时,伍子胥道:“展先生,我知道你是世外高人,术法高深,但是也不能随便处罚别人。正所谓师出有名,惩罚有据,你让鱄设诸小兄弟看管我以免我逃走。鱄设诸小兄弟也尽职尽责,并未离开此屋一步,而我也未逃走,他并没有犯什么错,你凭什么处罚他呢?”
展无恤大笑道:“哈哈……,这么说是我不对了。我且问你,鱄设诸未离开此屋一步,这些酒从何而来?他既然答应看管你,为何给你解开绑绳,又为何在这里喝的烂醉如泥?你说你没逃走,倘若你的同伙突然又回来把你就走,又把他杀了,那该当如何?如果这样的事发生,鱄设诸不就白白的死了吗?”
“这……这只是你的臆断,不算理由。”伍子胥道。
“好!我再问你,你们一干强人在村中烧杀抢掠,至今还有人没找到。而如今你在这里和鱄设诸称兄道弟,又有何企图?你们掳掠那么多人,想要干什么?”
“我……我也是被逼无奈,其实我是反对他们那样做的,只可惜他们不听我的。”
展无恤见伍子胥面有愧色,说道:“我看你本有机会逃走而没那么做,可见你也不是穷凶极恶之人。你告诉我你们是什么人?又为何来此掳掠乡民?逃走的那两个不是常人,他们会邪术,他们是什么人?又听命于何人?”
“好吧。”伍子胥道:“事到如今我全告诉你。我是楚国人,家父乃楚国大夫伍奢。逃走的那两个是楚公子罢敌麾下的四大尸魔之中的魑和魅。他们掳掠乡民是为了炼制一种秘密部队,至于是什么我也不清楚。我听说炼制秘密部队的法术极其恶毒,要活人才能炼制,因此楚王有令不得在出国境内抓人,所以公子罢敌才派遣他的手下到楚国边境来抓人。因为家父在朝内一直刚正不阿,反对小人做宠,我这次被逼而来,就是想拖家父下水。”
展无恤道:“你们朝廷内的勾心斗角我没兴趣。不过那四大尸魔在上古时候就被黄帝所杀,为何这时会出现?”
“是公子罢敌把他们复活了。”伍子胥道:“我听说公子罢敌能收集尸气并且用集尸功复活他们。”
“这么说他们掳掠乡民是为了炼制尸兽卒称霸天下?”展无恤道。
“尸兽卒?我不太清楚。但是家父一直反对楚王这么做,可楚王不听,还言道:以当今楚国的实力,比不得当年庄王傲视群雄,现在要称霸天下,只有用非常手段不可。我想楚王所说的非常手段就是先生刚才所说的尸兽卒吧。先生,我这次随魑,魅来此,实属被逼无奈。我如若不来,公子罢敌就要加害吾父,我只有来了,才可证明我伍家也支持楚国建立尸兽卒。”伍子胥叹道:“唉!每到一处捉活人,我伍子胥便心如刀绞,其他人动手时,我只好躲得远远的,从未抓过一个人。我的心迹魑,魅也早已知晓,所以他们才把我当作人盾扔了出来。”
听完伍子胥所说,展无恤道:“公子罢敌已经被我所杀,相信楚国是炼制不出尸兽卒了。”
伍子胥惊道:“原来上月在卫国大战罢敌,并将其杀退,威震天下的大英雄就是展先生您呀!胥能够得睹尊范,真是三生有幸。不过我听说公子罢敌已经练成无限循环生命体,是杀不死的,公子罢敌随时可是复活。”
“会有此事?”展无恤也惊道:“不会的。就连当今天下术法最高的五隐圣,最接近仙神的人也不敢说是不死之身。”展无恤说完心道:公子罢敌真有这个能力?看来幽忆十有八九是被魑、魅抓去了。
“五隐圣是谁?他们的武功术法比先生还高?”伍子胥问道。
展无恤没有答话,独自在那思考。此时三人无言,土屋之中静得出奇,都能听到屋外桃花瓣飘落在地的声音。鱄设诸人虽小,但是却很懂事,能看出人的心事。这次展无恤回来,脸上自始至终没有露出过一丝笑容,猜是没有找到幽忆大哥。又听展、伍二人谈论罢敌、魑、魅和尸兽卒,便猜出幽忆很可能凶多吉少。想起平时幽忆和落英对自己的好,心中涌起无比悲愤之情,便想要为幽忆报仇。
“先生,请教我功夫吧?”鱄设诸突然说道:“我要为幽忆哥哥报仇。我爹死的早,是幽忆哥哥经常照顾我,给我买好吃的,还不让其他人欺负我。”说着声音有些哽咽。
展无恤看着鱄设诸,他第一眼看到这孩子就觉得和其他小孩不同,打架时不但身手敏捷,而且全身透着一股勇武,是一个可造之才。于是道:“好,我教你。但是你学会功夫不得为非作歹,恃强凌弱。还有要孝敬你母亲,做一个有情有意的男子汉。如若不然,我不会饶了你。”
鱄设诸急忙跪倒:“弟子一定听师父的话,做一个顶天立地、有情有意的男子汉。师父,弟子现在就有一件有情义的事求您,请师父答应。”
“说!”
“您能否放了伍子胥大哥。”
第(2/3)页